美國十大不可思議之一: 車庫 (published: 2012/05/22)

題目是亂訂的不過內容是差不多驚奇。當初在洛杉磯定居時,我們住在一棟四房三浴的小洋房,(現在還是同一棟,不過變成老洋房了),房子的車庫可以停兩台車。當時會開車的只有老爸老媽,車子也只有一台,所以停在車庫裡是綽綽有餘,我們還搭了ㄧ些架子來放東西。後來等我們小孩子們開始上高中上大學時,車子最多漲到了三台,多出來的一台車就停在車庫外面的車道上,每次為了誰要先出門還得預先調配車子停的位置。

那時候,我很羨慕有些房子的車庫可以停三台車,因為如果早晚天氣太冷,停在外面那台車的車窗就會起霧,趕著出門時會很不方便,加上戶外冷得要命,車子的坐椅都會冷冰冰的,早上人凍得哆哆嗦嗦,連方向盤都抓不穩。然而我們社區內許多的住家車道上都是停著車子的,每當他們車庫門打開時,我們都可以看到裡面堆積如山的物品,看來他們應該是把車庫當倉庫來使用,然後把車子停在車道上,有些車子多的住家還把車子停到街上。

記得剛開始看到這樣的情形,江老大批評說,垃圾推在車庫裡,然後把三萬美金的車子停在戶外風吹日曬,不合邏輯。對於愛護車子的朋友們大概也不能接受把愛車停放在室外,車庫內堆ㄧ大堆雜物吧? 雖然洛杉磯的天氣算穩定,不會下雪只有偶爾下些雨,但是汽車停在室外最傷的還是車子的外殼,之前我那台小紅車就發生顏色不均,因為太陽曬到顏色退色了。

最近社區裡有個鄰居要賣房子了,她看著堆滿車庫的雜物嘆氣,說不知道要清理到甚麼時候,在這些雜物裡甚至還有她小時候的作業呢,裡面堆著的東西是越來越多,而且歷史悠久,她都不知道要從哪裡下手。看她這麼煩惱,我很慶幸我沒有堆東西在車庫的習慣,對我來說車子還是比雜物需要保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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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 Prix 2012 (published: 2012/04/23)

每逄四月我們都會去參加長堤市一年一次的賽車盛會 Grand Prix,每年去的人數有將近二十萬人左右,活動從星期五開始到星期日結束,通常星期五六是預賽,星期日是決賽。Grand Prix的工程很浩大,它將原本的市街公路改成臨時的賽車跑道,用水泥路障隔出跑道,架起鐵網與高橋,並在兩旁搭起觀眾席,同時展覽館也展覽有關汽車的產品,還有四處可見的啤酒攤跟燒烤攤等,再加上賽車轟轟震耳的激速聲,讓這三天的長堤市完全變成了一個讓汽車迷瘋狂的大型遊樂園。

不過我們對今年的排程不是很滿意,時間上相當難抓,我們錯過了Celebrity明星賽車與American Le Mans Series的預賽,變成星期六日兩天看到的大都是Indy Car Race,我個人還蠻喜歡看Indy Car的,但是James就有點興致索然,不過還好後來有American Le Mans Series的決賽,他可以看那些超級跑車看到過癮。去年我們帶著江老大跟朋友們一起來玩,大夥兒跑去賽車手區跟其中有一個長得還不錯(重點!!)的年輕小伙子合照,所以我還記得他的名字: Sebastian Saavedra。他去年跑的成績不甚理想,所以今年被降到初級賽,雖然預賽中跑了第一名,卻在隔天的決賽掉到了第二名,James說如果成績持續不好的話贊助商就會跑掉,所以賽車手的壓力也是挺大的。

在連續看了三年的Grand Prix之後,才發現要認得賽車手來看賽車,才會有趣味。今年我終於看出了一點門道,除了那個我覺得長得還不錯(重點!!)的Sebastian Saavedra,我還能辨識出另一名日本籍的賽車手Takuma Sato,還有一名女性賽車手Katherine Legge。記得Takuma Sato是因為他是唯一的亞裔塞車手,而且他今年一開始表現得很不錯,有好幾圈他都是跑第一名,而且當別台車都進維修站換輪胎加油時,他還多堅持了幾圈,可惜在最後一圈時他的輪胎磨光了,被後面的車一碰就打滑撞進護欄裡,只差四分之一圈就會跑完得到第三名,真的是太可惜了,難得他前面成績不挺好的。Katherine Legge則是一名女性賽車手(今年只有兩位女性,去年有三位,但是其中一位跑去開NASCAR),因為她的維修站就在我們坐的觀眾席前面,所以當她好幾次進出維修站又遇上熄火重新發動等糗事,然後看到她的維修員們使勁得推動發車時,觀眾們都大呼大叫快快快!用力阿!! (不過看維修站幾秒內換胎加油也挺有趣的)

今年的播報員也很毒舌,第一圈開始當所有車都要搶前面時,一台新手車不慎被擦撞受損,被播報員嘲笑說哎呀! 新手呀新手呀!! 或在中場時說哎呀!今年的BBQ好香呀!! 聽這兩名播報員閒扯蛋很好笑,而且他們會一直虧賽車手,例如說今年因為Indy Car換車型換引擎,所以對賽車手是很大的挑戰,難怪Katherinec會一直熄火。(哈哈哈) 不過今年有一名賽車手很厲害叫Will Power,他起步時是在第十二位,但是他追追追到第一二的位置,然後一直維持領先最後贏到第一名。反觀去年第一名的Dario Franchitti今年掉到第十五名,他整場表現都不太理想,虧他出場時觀眾歡呼得最大聲。

今年決賽的開幕典禮有三名跳傘人員和兩架噴射機,其中一名跳傘人員還在腳上綁著大幅的美國國旗。我本來以為每年開幕式都會有跳傘跟噴射機,結果去年只看到一台C130大力士運輸機從天空飛過,害我對江老大跟他朋友們很不好意思。後來我朋友解釋說他們每年星期六日開幕式會輪流,一天噴射機一天大力士,所以明年星期日的開幕式就會是大力士了。今年除了在最後一圈時轉彎#11 四台車撞成一堆,全部人都衝去看熱鬧之外,還見識到我們的老外朋友在隆隆賽車聲中喝到昏天地暗乃至胡言亂語,James哈哈笑說,你以為所有人都只是去看賽車的嗎?! (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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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CMA: Rock Project 洛杉磯現代博物館運石大事件 (published: 2012/03/12)

上星期一早晨我一邊開車一邊聽廣播,聽到廣播主持人很興奮得說,有一個約三百四十噸重的巨石將從河濱郡的開挖場運到洛杉磯郡的現代藝術博物館,因為石頭太沈又約有兩層樓高,所以不能走高速公路,總共一百零五英哩只能一路走普通街道。巨石的搬運路程將耗時十一天,每晚從十點出發至凌晨四點停止,隨行有一百多的工作人員,依據預定路程拆裝燈號,剪砍樹木,架高電欖。這個巨石搬運計劃花費美金一千萬,行經四個郡,二十二個城市。 藝術家 Michael Heizer三年前在河濱郡的開挖場找到這一塊三百四十噸重的花岡石,開始了他的”Levitated Mass” (懸浮的重量)。延伸閱讀如下: Huffington Post: Michael Heizer

當晚下班時,我還在跟江老媽念念不忘說找機會帶狗腿瑪去看巨石,沒想到剛下高速公路的交流口,就發生路號被拆掉了,走了一小段發現前方一台工程車正在拆路號燈。我本來以為是停電,路號需要修理,因為我自認為以最近距離來計劃的巨石路線,應該不可能拐往我家所在的南洛杉磯,結果回家上網查了路線圖,才發現巨石真的會經過我家附近。當下立馬抓了James跟外套,就開車去追巨石。 

一路上的路號燈都是拆掉的,還有看到割樹車在割樹,前峰的車仗有叉一支測試高度的杆子,另外有大批的警車一路封街跟維持制序,每隔幾個路口就有聚集民眾觀望湊熱鬧。我們停在一個大路口,這將是巨石車隊轉彎的地方,這裡也聚集了將近兩百人觀看,我們停好車後也擠在興奮的人群中等待。大概美國生活太無聊了,有這樣的大事件通常會聚集很多吃飽飯後無所是事的人們。

等了約十分鐘就看到大探照燈的影子慢慢朝我們過來,這時人們一陣騷動,還有人歡呼,警車用喇叭警告大家不要待在馬路上,全都退回人行道上。其中有一台呆呆的長禮車,搞不清楚狀況想要轉彎到巨石將經過的方向,被警車用喇叭冷冷得警告說: please get out from here, it is not your show! (請離開,這裡的主秀不是你) 引起群眾一陣大笑歡呼。

終於看到拉巨石的前峰卡車,工作人員停下來,花了約十分鐘丈量彎度與高度,才又起動車子慢慢轉彎,後面負責推的兩台卡車還拉了兩次長短聲的喇叭,讓人群又是歡呼又是鼓掌。巨石不寬,但是看起來很高,工作人員都相當得小心謹慎,架著巨石的架子約有一百多呎長,下面有一百多個輪胎來平衡重量,光轉這個彎就要耗掉半個鐘頭,而車行速度也是每小時平均只有四到五英哩,相當緩慢。旁觀的群眾屏氣凝神看著這個龐然大物轉彎,直到順利彎進預定道路後,才爆起一陣陣的歡呼口哨與掌聲,這件事足夠洛杉磯居民津津樂道好一陣子,也許這也是巨石搬運事件真正要的效果,來吸引更多人的興趣。

行經路線圖 LACMA rock project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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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夫姓 (published: 2012/02/29)

今天決定多寫一些我們外來移民看美國人的觀點,FOB是Fresh Out of Boat的縮寫,略帶有些貶意,意思是指剛從船上下來進入美國的新移民。事實上有很多新移民有”美國適應問題”,無法融入或是接觸不多美國本土文化,導致發生很多好笑或是莫明其妙的事情。

例如題目所說的冠夫姓,在美國冠夫姓很自由,完全是個人選擇,甚至要怎麼個冠法也是看個人。完全改成夫家姓氏乃其一,不過常常異國通婚的結果是本來黑眼睛黃皮膚的中國人有著完全老外的全名,原英文姓名為Shannon Lin,嫁個老外變成Shannon Miller,誰知道本人是操著一口不太流利的英文?其二是在原姓氏後面加一槓再加夫家姓氏,變成Shannon Lin-Miller,雖然看得出原姓氏出處,但是以後簽名登記或告知名字都落落長。再加上一旦決定要冠夫姓,所有正式文件都要辦理更改姓名,如社會安全卡,駕照,公司資料(因為要報稅),信用卡(如果駕照上的姓氏全改了)等等,又加上美國辦事處又慢又拖又貴又要你呆呆得等,所以我都會開玩笑說要考慮清楚喔,離婚的話又要全改回來喔! (不懷好意的烏鴉嘴)

本來美國待久了,冠夫姓這件事早已是希鬆平常不會去探討,直到朋友提起說有友人因未婚夫家要求要冠夫姓而煩惱,(整個妨礙個人自由嘛) 才引起朋友們熱烈的討論,也才發現台灣現在已經很少或幾乎沒有人冠夫姓了。(是因為名字變成四個字的問題嗎?) 還有人提出她個人不應該或不可能改原姓氏之論述,表示此乃忘本,(這。。。扯太遠了吧?) 夫家若有此要求,不結婚也罷。讓當場所有人瞠目結舌,才知兩地文化認知相差甚遠。

不過另一位友人提出一個如不更改姓氏可能會遇上的問題:去接孩子的時候,媽媽跟孩子不同姓,學校能知道兩人的關係嗎? 作為更改姓氏的原因證明之一,此點稍嫌薄弱,看長相與互動,還看不出孩子的媽是誰嗎? 江阿嬤雖然姓林,但是也能從托兒所把姓江的狗腿瑪打包回家咧。冠夫姓應該大多是女性想讓另一半心理上覺得自己是完全屬他的而做的”體貼”吧? (羞羞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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